易经(六)天水讼 64-6
天水讼(乾上坎下)
讼∶有孚,窒。 惕中吉。 终凶。 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彖曰∶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讼。讼有孚窒,惕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。终凶;讼不可成也。 利见大人;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;入于渊也。
象曰∶天与水违行,讼;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初六∶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象曰∶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 虽有小言,其辩明也。
九二∶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象曰∶不克讼,归而逋也。 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六三∶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。
象曰∶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
九四∶不克讼,复自命,渝安贞,吉。
象曰∶复即命,渝安贞;不失也。
九五∶讼元吉。
象曰∶讼元吉,以中正也。
上九∶或锡之 带,终朝三褫之。
象曰∶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讼卦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