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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转载∶陈亦纯 秘密21(三十六)第八法则 4-2 了凡四训原文+注释 |
然人之过,有从事上改者,有从理上改者,有从心上改者;工夫不同,效验亦异。
如前日杀生,今戒不杀;前日怒詈(一),今戒不怒。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。强制於外,其难百倍,且病根终在,东灭西生,非究竟廓然(二)之道也。
善改过者,未禁其事,先明其理。
如过在杀生,即思曰∶「上帝好生,物皆恋命,杀彼养己,岂能自安?且彼之杀也,既受屠割,复入鼎镬(三),种种痛苦,彻入骨髓;己之养也,珍膏罗列,食过即空,疏食菜羹,尽可充腹,何必戕彼之生,损己之福哉(四)?」
又思血气之属,皆含灵知,既有灵知,皆我一体。纵不能躬修至德,使之尊我亲我,岂可日戕物命,使之仇我憾我於无穷也?一思及此,将有对食伤心,不能下咽者矣。
如前日好怒(五),必思曰∶人有不及,情所宜矜;悖理相干,於我何与?本无可怒者。
又思天下无自是之豪杰,亦无尤人之学问。行有不得,皆己之德未修,感未至也。吾悉以自反,则谤毁之来,皆磨炼玉成之地,我将欢然受赐,何怒之有?
又闻谤而不怒,虽谗 薰天,如举火焚空,终将自息;闻谤而怒,虽巧心力辩,如春蚕作茧,自取缠绵;怒不惟无益,且有害也。
其馀种种过恶,皆当据理思之。此理既明,过将自止。
【注释】
(一)詈(ㄌㄧ`) 背後骂人。
(二)廓(ㄎㄨㄛ`) 空无一物。
(三)鼎镬 古时烹饪器,有足为鼎,无足称镬。
(四)损己之福哉 印光法师曾说∶「人惟不知设身反观,故以极惨极苦之事加於诸物而心中欢悦谓之有福,而不知其宿世所培之福寿因兹渐渐消减,未来所受之苦毒生生了无已时」。
(五)好怒 英谚∶「对人而怒是为他人之过失而罚自身也」。吕新吾∶「区区与人较是非,其量与所较之人相去几何」?庄子曰∶「齿以坚毁,故至人贵柔;刃以锐摧,故至人贵浑; 神龙以难见称瑞,故至人贵潜;沧海以汪洋难量,故至人贵深」。然「嗔」习不易除,古有言∶「二十年治一怒字,尚未消磨得尽。」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。华严经云∶「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」可不畏哉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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