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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易经∶易经应用学(二十一)增删卜易 20 野鹤秘法∶占财秘法 |
弘易易经∶易经应用学(二十一)增删卜易 20 野鹤秘法∶占财秘法
(黑字为原文,红字为弘易观点)
占财者,问钱粮可能徵收足额否?领钱粮可能全额否?
妻财持世丰足,兄弟持世包赔。
问买卖经营、开张店面,及远处求财,或见贵求财。
妻财持世宜行,兄弟持世速止。
占经商贸易、开张店面,若已行久矣,问将来兴废否?
妻财持世,愈久愈丰;兄弟持世,由斯衰败。
占囤货者
妻财持世可买,兄弟持世休收。
占放债者
妻财持世,始终两好;兄弟持世,有借无还。
占取债者
妻财持世,即目下不得,至底偿还;兄弟持世,另日再占。
若屡占而仍兄弟持世者,终成画饼;
屡占而得官鬼持世者,必要经官。
占开矿及煤窑矾山,及买山、伐木、园林、盐池、鱼沼,凡系山岗、江海以取利者
妻财持世,物阜财丰,兄弟持世,破财折本。
占炼汞烧丹
世无此理,卦不必占,念亦莫起,即使卦得妻财持世,亦应另处之财也。
曾有人占烧丹,卦得戌土财爻持世,午火子孙发动相生,只谓戌月一定成丹。
岂知九月妻妾子女由数千里而来,异乡团聚。
戌土妻财者,应妻妾;午火子孙者,应子女。此乃占此应彼也。
易为君子谋,岂不信哉?故非理之求,神不报此而应彼也。
占地下忽见光彩异物,或现黄白奇形,疑其有财者
若妻财持世,必有金银;兄弟持世,不独无财,且有破财之事
倘官鬼持世者,必是妖邪。
予习周易有年矣,凡占感应如神,因念人有不知易理之妙,不曾习卦书,所以说此一段秘法,人见其灵,自然学卜。此法不独自用,兼可传人,绅士商民,俱宜学习。
但此法,原为全不知五行生克者而设也,倘稍知五行者,神必现隐微之卦,或吉里藏凶,或凶中带吉,非看用神、生克、制化、月破、旬空,并详後卷求名、求财,及病疾诸章断例,而欲求验者,犹之欲行而却步也夫。
弘易观点∶
这段讲的是求财投资囤货这一块。
总论看妻财与兄弟,但要切计以不知五行生克者为用,已有基础者不可参考,否则卦占此应彼,容易失去信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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