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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連載:南懷謹 易經繫辭別講(二十九)楚人失弓 |
弘易連載:南懷謹 易經繫辭別講(二十九)楚人失弓
楚人失弓
“吉凶者,言乎其失得也。"什麼叫兇?什麼叫吉?失去了就叫做兇,得到了就做吉。為什麼得到了、佔有了就叫做吉?失去了、沒有了就叫做兇?這就是我們人文文化的觀念。其實失去與得到都沒有什麼了不起。我們中國春秋時候,有個有名的楚人失弓的故事,也代表了中國文化的另一方面。
在楚莊王的時候,莊王有一張寶弓,不見了。當時的宰相、大臣們驚慌得不得了,甚至全國人都非常震驚。國君丟了這張寶弓,那還得了!為了找這張弓,弄得全國雞犬不寧。這事被楚莊王知道了,便告訴部下說:不要找了,我丟了一張弓,他得到了一張弓,不是不得不失嗎?我用跟他們用有什麼不同呢?“楚人失弓,楚人得之”,都是我們自己人呀,這沒有什麼不好呀!部下聽到了很高興,都以為楚莊王度量大,是一位非常偉大的國君。我昨天丟了錢,被人撿起來拿去用了,那也很好,錢反正是要用的,我用他用都一樣!從我們中華文化這一種哲學思想看來,便沒有什麼得失之分,當然也無所謂吉凶了。但這只是少數的聖人們才會有這種開闊的思想,大多數人是做不到的。所以說“吉凶者,言乎其失得也”。得到了以為吉,失去了以為凶,便成了社會一般人的常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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