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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轉載:釋星雲 獻給旅行者們365日(118)6月25日 |
弘易轉載:釋星雲 獻給旅行者們365日(118)6月25日
濟眾十綱
明 袁了凡 ( 1533 - 1606 )
一、與人為善。二、愛敬存心。
三、成人之美。四、勸人為善。
五、救人危急。六、興建大利。
七、捨財作福。八、護持正法。
九、敬重尊長。十、愛惜物命。
一心清淨
為善而心不著善,
則隨所成就,皆得圓滿。
心著於善,雖終身勤勵,
止於半善而已。譬如以財濟人,
內不見己,外不見人,
中不見所施之物,
是謂三輪體空,是謂一心清淨;
則斗粟可以種無涯之福,
一文可以消千劫之罪。
倘此心未忘,雖黃金萬鎰,
福不滿也。
因果不昧
一時勸人以口,百世勸人以書,
功德悉皆無量,為善最樂。
五戒可保人身,十善可生天界,
因果決定不昧,讀書有益。
為物立則
勿以己之長而蓋人,
勿以己之善而形人,
勿以己之多能而困人。
收斂才智,若無若虛;
見人過失,且涵容而掩覆之。
一則令其可改,
一則令其有所顧忌而不敢縱。
見人有微長可取,小善可錄,
翻然捨己而從之,
且為豔稱而廣述之。
凡日用間,發一言,行一事,
全不為自己起念,全是為物立則。
此大人天下為公之度也。
―選自《了凡四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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