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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易經:易經應用學(四十八)增刪卜易33 用神元神忌神仇神章 3-2 |
弘易易經:易經應用學(四十八)增刪卜易33 用神元神忌神仇神章 3-2
(黑字為書上原文,紅字為弘易堂補充)
元神者,生用神之爻,即為元神。
【弘易補充】
元神就是生用神的,從五行生剋(易經應用學四十七)可以看出誰是元神,以下類推。
忌神者,克用神之爻,即為忌神。
仇神者,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,反生忌神而克害用神,即為仇神。
假令金為用神,生金者土,土為元神;克金者火,火為忌神;克土生火者木,木為仇神。餘仿此。
【弘易補充】
這一章節講的還是是用神、元神、忌神、仇神的關係。
當一個卦的用神決定後,再來找的就是元神、忌神、仇神等關係。
元神是生用神的,簡單來講,就是給用神能量的。如果用神本身能量不多,元神多的話,元神還是可以給用神。
一樣的道理,忌神是剋用神的,如果忌神能量多,對我們占的用神是很不利的。
仇神是生忌神的,如果忌神能量不多而仇神能量多,仇神一樣可以生忌神而來剋用神的,
所以這些關係要搞清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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