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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弘易易經:易經應用學(二十五)增刪卜易 24 看用神五行生克旺衰式 4-4 |
弘易易經:易經應用學(二十五)增刪卜易 24 看用神五行生克旺衰式 4-4
占父母者,以卦中之父母爻為用神。此卦辰戌兩爻俱是父母。
設兩爻俱動,或俱不動,惟擇其旺者而為用神,止一爻動,則即以動者為用神。
父母即臨辰戌二土,即以土為父母,宜火相生,怕木相克,忌臨月破旬空。
亦有四處生克沖合,宜生多克少為吉,與前世爻參看。
占宅舍、舟車、文書、奏章,皆以父母爻為用神,須在用神章細看。
占他人者,以應爻為用神。
此卦應臨辰土,欲其吉者,宜四處以生合,欲其衰者,宜四處以克沖。
占兄弟者,以兄弟爻為用神。
此卦申金兄弟即為用神,宜土相生,怕火相克,忌臨月破、旬空。
亦有四處生克,俱以多生少克為吉,克多生少為凶。
按:
兄弟爻乃劫財之神。
如占兄弟姐妹之否泰者,宜其生旺,不宜臨月破旬空。
如占妻妾婢僕及財物者,最喜多克少生,極宜逢空逢破,使其不能劫我之財,克我之妻妾婢僕。
占妻財、婢僕及占財物者,以妻財爻為用神。
此卦寅木妻財,即是用神,忌臨旬空、月破,宜水相生,怕金相克。
亦有四處生克,多生少克為吉,克多生少為凶。
凡占金銀買賣,皆以妻財爻為用神,須細看用神章。
占子孫者,以子孫爻為用神。
此卦初爻子水,即是用神,忌臨月破、旬空,喜金相生,怕土相克。
亦有四處生克,宜少克生多,忌克多生少。
占他事,以子孫爻為用神者頗多,用神章中查之。
占功名,以官鬼爻為用神。
此卦午火官星,即是用神,最忌逢空、逢破,怕水克,喜木生。
亦有四處生克,吉凶同前。
占鬼祟妖邪、亂臣賊盜,亦以官鬼爻為用神,須在用神章中查之。
從前至此,所論諸事,後卷俱有細法,恐初學不得其門而入,故寫此以為綱領耳。
知此綱領,再細詳後卷各章,由淺入深,自臻神奧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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